中交路橋華南工程有限公司容桂外環路交安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登錄后查看)
1.招標條件本項目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本項目交安材料已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用交安材料采用電子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招標人為中交路橋華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容桂外環路(上涌河路段)工程,屬于容桂外環路(東線)的一段。容桂外環 路(東線)位于容桂街道行政區域的東面片區,路線起點位于容桂高黎上涌村,接現有的外 環路(北線),由北向南依次途徑高黎、高沙通過眉蕉河后改為東北-西南走向,穿過華口村,終點在小黃圃接入碧桂路。 本項目道路整體呈南北走向,北起容桂房產東逸灣區已建的外環路(北線),與現狀 25米道路平面交叉,南接已建外環路(上涌橋至建業路段),依次與 15 米規劃路及規劃橫眉瀝北路形成 T 形平面交叉,道路全長約 0.486km,道路等級為一級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設計速度為主路 60km/h,輔路 30km/h。 本項目道路規劃路基標準段寬度為 60m,主路雙向 6 車道+輔路雙向 4 車道。近期為滿足道路使用需求,路基寬按 51m 進行設計,主路雙向 6 車道+西側輔路 2 車道。本項目跨越高黎上涌,與道路斜角交為 62°,需建設一座(5+8+5)m箱涵。 本次交安材料招標不分包件。交安材料廠家:以業主確定的名單為準,投標供應商自行參考報價。2.2.2 本次招標的交安材料,其質量需符合業主及監理要求,圖紙要求,能試驗檢測合格,滿足國家標準要求。2.2.3本次交安材料物資采購招標的供貨期見《物資需求一覽表》。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基本條件(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符合項目經營范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請物資供應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約記錄;(4)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5)獲得生產許可證、行政許可證的供應商;(6)其他條件。3.2具體條件(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一般納稅人、具有招標物生產和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合法和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新證是三證合一)等證件并提供掃描件;一般納稅證明必須提供以下任何一種資料: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申請認定表;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上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紅章。新版營業執照上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紅章。(2)生產能力要求:投標產品生產商須具備交安材料的生產能力,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生產企業營業執照、生產企業簡介、主要生產設備及工藝情況,產能證明)。(3)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資金狀況,投標人須提供近幾年財務審計報告。(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生產或代理銷售的產品在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5)供貨業績要求:無。(6)履約信用要求:近幾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7)其他要求: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4資格審查: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即在評標時對投標人資格進行符合性審查,不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不予通過。3.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包件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4.報名確認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4月15日10時至2023年4月2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報名確認。
5.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招標文件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于2023年4月15日10時00分至2023年4月2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招標文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5月6日10時時00分(北京時間)完成報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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