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成鐵傳媒公司四川管內部分車站候車視頻廣告媒體經營權招商。
1.2項目地點:四川省內36個車站,含都江堰站、青城山站、廣元站、綿陽站、達州站共、宜賓西站、成都西站、德陽站、江油站、西昌西站、攀枝花南站、崇州站、雅安站、峨邊南站、越西南站、樂山北站、米易東站、冕寧站、威信站、興文站、長寧站、鎮雄站、朝陽湖站、大邑站、名山站、蒲江站、邛崍站、溫江站、西來站、劍門關站、江油北站、青川站、金口河站、沙灣南站、鹽邊站、德昌西站。
1.3項目規模:四川管內部分車站候車視頻廣告媒體經營權招商項目,涉及36個車站候車視頻共114臺。本次招商項下客站劃分為三個價格等級,即:
(1)A類站。含都江堰站、青城山站、廣元站、綿陽站、達州站共、宜賓西站、成都西站、德陽站、江油站、西昌西站、攀枝花南站共11站,涉及58臺。
(2)B類站。含崇州站、雅安站、峨邊南站、越西南站、樂山北站、米易東站、冕寧站共7站,涉及16臺。
(3)C類站。含威信站、興文站、長寧站、鎮雄站、朝陽湖站、大邑站、名山站、蒲江站、邛崍站、溫江站、西來站、劍門關站、江油北站、青川站、金口河站、沙灣南站、鹽邊站、德昌西站共18站,涉及40臺。
(規劃點位面積或數量僅作參考,競商人需自行實地踏勘。)
2.招商依據
2.1《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招商管理辦法》(鐵經開﹝2021﹞30號)
2.2《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經營開發招商實施細則》(成鐵經開〔2021〕106 號)
3.招商內容及范圍
3.1招商內容:成鐵傳媒公司四川管內部分車站候車視頻廣告媒體經營權招商。
3.2招商范圍及包件劃分:
本次招商項目劃分為1個包件,包件概況如下:包件號:1包件。
1包件:四川管內部分車站候車視頻廣告媒體經營權招商項目,涉及36個車站候車視頻共114臺。具體面積數量以現場實際為準,經營期限3年,經營期限內年度遞增率為5%。
- 競商人資格條件
4.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在100萬元(含)以上。廣告代理公司營業執照應有廣告代理的經營范圍。
4.2 須誠信守法經營,法人企業應承諾在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等不良記錄,在與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局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不存在欠繳應付款項等行為;未處于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資信“黑名單”狀態,未處于其他取消或暫停競商資格狀態。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不存在仍存續的行政處罰信息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不存在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等情況(由競商人提供“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截圖照片。)
4.3 法人企業應承諾在成都局集團公司范圍內,近三年未出現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4.4 法人企業未處于破產狀態,未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須出具近一年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所附報表需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審驗章或專用章,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負債表期末累計未分配利潤顯示不能為負數,或現金流量表的現金凈流量不能為負數。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聯合體競商。
5.特別條款
5.1 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或競商報名表)中準確提供收取信息的電子郵箱。中商公示結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機構)將中商通知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競商人提供的電子郵箱,則視為中商通知書已發出并收到。
競商人需在競商文件(或競商報名表)中明確退還競商保證金的銀行賬戶等準確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機構按提供的信息直接辦理符合條件的競商保證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機構進行招商的,協議簽訂后,中商人需及時將合同簽訂情況(簽章的經營協議復印件或掃描件)反饋招商代理機構,以便辦理競商保證金退還。
5.2 本次招商項目經營期限為3年,中商價格年度遞增率為5%。媒體經營費用以中商價為基數,以招商底價進行同比例核算中標單價,按實際廣告媒體數量進行結算。
5.3 評審小組(評審委員會)推薦的中商候選人在一名以上時,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選人放棄中商權、或未按規定時間與招商人簽訂合同、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被取消中商資格,招商人將按照評審小組推薦的中商候選人名單依序確定其他中商候選人為中商人,或項目流標,重新組織招商。
5.4 繳納履約保證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書發出后10日內向招商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標準為第3年經營期的3個月的媒體發布費。
5.5 中商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中商人與招商人簽訂經營協議。正式合同簽訂手續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項目約定項下廣告媒體發布廣告的需求,可由雙方簽訂廣告媒體使用權移交及廣告發布費確認單,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及臨時發布期廣告發布費后,可提前發布廣告,發布期從確認單約定起始日期至廣告媒體經營協議正式簽訂為止,廣告媒體發布費用按中商價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據實結算。
5.6 預付款。正式合同簽訂后,中商人須無條件按預付款周期支付費用;如有爭議,須先付款再協商;預付款周期為:3個月。第一次預付款在合同起始日期10日前,中商人一次性預付3個月的經營費用,后期預付經營費用款須提前40天支付。
5.7 招商人與中商人辦理媒體交接手續的時間為中商通知書發出30日內。中商人不能以延遲交付媒體為由提出棄標、解除合同等。
5.8 媒體運營時產生的電費支出,由招商人承擔。經營期限內日常維護費用由中商人承擔。
5.9 本次招商約定區域及業態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團公司因發展需要,新增設或減少相同或相近業態的規劃與實施。
5.10 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須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書面申請,取得招商人書面同意后才能實施并繳納違約金,違約金金額標準為當期實際執行的3個月媒體發布費。
5.11 納入資信“黑名單”的競商人不良行為主要包括:
1.招商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
2.招商過程中與其他競商人串通競商;
3.被確定為中商人后,因競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簽訂相關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當手段參與競商的行為。
5.12 納入資信“黑名單”的中商人違約行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違反合同約定,未經招商人或產權人書面同意,擅自對相關物業進行改擴建、轉租或與他人聯營;
3.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主管機關處罰;
4.經營期內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并承擔主要責任;
5.合同期滿,未按合同約定交還相關物業;
6.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
5.13 對納入成都局集團公司和國鐵集團“黑名單”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受以下限制:
1.納入“黑名單”的商家3年內不得參與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招商項目;
2.“黑名單”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企業比照“黑名單”商家辦理。
5.14 競商(談判)或經營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人或中商人1年內 禁止參與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廣告招商項目;競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冊及控股的關聯企業比照辦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間內放棄中商候選人資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約的中商人。
5.15 競商(談判)過程中有以下情況時,競商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商人。
1.競商(談判)截止后投標人撤銷、修改競商(談判)文件的;
2.中商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商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 時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務洽談)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
3.提供虛假競商(談判)資料的;
4.其他惡意參與競商、嚴重擾亂招商秩序的行為。
5.16 經營期限內廣告媒介品的設計、制作由中商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協議到期后,中商人須自行下刊所發布的廣告內容。如協議期間因安全原因涉及媒體整改,中商單位需按要求整改并自行承擔相應費用。
5.17 為確保高鐵站車廣告環境的統一、協調、美觀,中商單位應在招商內容上增加一定的鐵路元素。
5.18 競商人在招商前須自行前往現場踏勘廣告媒體點位,參與競商時須認可廣告媒體點位現狀,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19 此次中商人須無條件按照招商人規劃方案在各站規定位置設置候車視頻廣告媒體并完成相關電力設施設備建設(其中青城山站、都江堰站10臺利用既有設備,剩余4臺遷改至其他客站,其余各站100臺由中商人自行遷改及投資建設),產生的媒體新建、遷建及電力鋪設等全部費用由中商人承擔。如中商人不能按期完成媒體新建及遷改或新建及遷改的廣告媒體不能通過招商人驗收,招商人有權立即與中商人解除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5.20 因本次招商項目涉及部分媒體利用招商人現有媒體遷改,部分媒體由中商人新建,需由中商人提供媒體遷改及新建方案且無相關配套電源設施設備,中商人出具的設計施工方案、電源布線施工方案及媒體材質、參數、功率等須取得招商人及相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施工期為合同起始時間起的2個月,若由于鐵路方原因導致無法在2個月內完成施工,合同期限做相應調整,若由于中商人原因,導致媒體未在2個月內建設完成,合同正常執行。
5.21 若中商人在經營期內非招商人原因導致協議提前終止,則新建部分媒體設備及配套電力附屬設施設備等資產須無條件移交招商人。若中商人正常執行完經營期限,在合同到期后新建部分媒體設備由中商人于到期后30日內拆除處置完成;若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拆除處置,招商人有權全權處理該合同項下媒體設備,相關配套電力附屬設施設備等資產無條件移交至招商人,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22 中商人須將媒體控制系統接入成鐵傳媒公司控制系統中,且中商人在中商合同簽訂后須完成符合該項目媒體相應的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報告,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報告及相關資料需交招商人留檔,同時向公安部門的網絡安全單位報備。中商客戶須無條件接受媒體集中管控,由成鐵傳媒公司統一上下刊。
5.23 經營期內,若中商人有意向經營四川管內其余站點(犍為站2臺、泥溪站2臺、屏山站2臺、羊馬站1臺、朝天站1臺、甘洛南站2臺、喜德西站2臺,共計7站12臺)部分媒體,則按照本項目車站類別C類站的中商價格,雙方以結算單形式據實結算廣告發布費。
5.24 中商人在進行媒體施工前須與招商人簽訂媒體施工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劃分。
5.25 中商人在項目經營期內須承擔公益宣傳發布公益廣告的義務。中商人并承諾無條件配合招商人通過LED媒體發布招商人提供的其他相關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鐵路客運公告信息、鐵路形象宣傳、國家相關政策宣傳及其他資料等),中商人承諾不以限定發布時長或發布數量等任何條件限制招商人發布公益廣告及其他宣傳資料。
5.26 中商人須嚴格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站段安全管理規定,并按規定簽訂安全協議;在廣告發布過程中,如發現違法失德人員,招商人有權對相應廣告進行撤銷下刊處理,中商人應積極配合,由此產生的下刊費用及違約等法律責任由中商人承擔。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開招商方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規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擇優選擇確定中商人。
7.資格審查方式
擬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8.招商文件的發售(競商報名)
8.1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競商人,請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每日8:30時至12:00時、14:00時至17:30時,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報名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