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鐵塔蘭新高鐵高家灣和下沈家延改隧道公網覆蓋施工服務(紅線內)采購項目比選公告青海鐵塔蘭新高鐵高家灣和下沈家延改隧道公網覆蓋施工服務(紅線內)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青海鐵塔蘭新高鐵高家灣和下沈家延改隧道公網覆蓋施工服務(紅線內)采購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3-11915)
1.2 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1.3
1.4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預估規模為352萬元(不含稅)(含乙供輔材),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包工包輔料,主要采購蘭新高鐵高家灣和下沈家延改隧道室分、紅線內及紅線外RRU至BBU池引接傳輸、土建、電力、主設備安裝(運營商提供主設備)等工程的施工(含乙供輔材)。
1.6標段劃分:不劃分。
1.7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中選數量為1人,份額100% 。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按折扣報價,施工服務最高限價為折扣100%,參選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1.9取費規則:施工服務(含乙供輔材)取費根據《信息通信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工程費用定額及工程概預算編制規程》(工信部通信〔2016〕451號)發布的概預算定額、費用定額、編制方法的相關規定計取。
1.10費用計算方式:施工費計算方式=((建筑安裝工程費-材料費-規費)×參選報價折扣+規費+安全生產費)×(1+稅率)+材料費(若發生)×(1+稅率)+其他有關費用(若發生)×參選報價折扣×(1+稅率)(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稅率調整,則以不含稅價款為準,以國家稅務總局及相關部門最新規定的稅率調整含稅價)。
注:對于本項目可能產生的工程量清單等科目須經采購人、監理單位簽字確認,最終結算金額以審計單位的竣工審計定案金額為準,如果最終經審定確定的工程量與結算時提供的工程量(如有)有差異,參選人所報折扣不作調整,據實計算工程量,后續結算按采購結果套用定額后據實結算。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施工。
2.2施工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鐵路靜態驗收前完工,調測及故障處理周期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3建設地點:青海省。
2.4協議有效期: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4個月,或(2)甲方向乙方發出停止提供服務通知書之日。
2.5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第五章 采購需求要求。
2.6安全目標:嚴格貫徹落實規范標準。
2.7保修期限:項目驗收后24個月。
3.參選人資格要求
3.1依法設立:參選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原件掃描件。
3.2財務要求:參選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承諾中選后向比選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函;參選人應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年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提供報告復印件。
3.3業績要求:參選人須提供自 2020年1月1日以來鐵路公網無線信號覆蓋工程施工業績,應滿足下列要求,參選人需提供同類業績至少一份,累計業績不少于400萬元(含)人民幣;須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標的、金額、簽字頁、等關鍵頁的掃描件或復印件;簽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額及合同簽署日期為準;簽署框架合同/協議的,以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的金額為準,提供框架合同+訂單的以訂單時間為準,提供框架合同+結算單或框架合同+發票的以框架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得0分。)
3.4資質要求:(需同時具備以下施工服務資質)
1)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3)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發或新頒發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3.5人員要求:(須同時具備以下人員)
1.(1)參選人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2)參選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經理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通信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或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
2.擬投入本項目的施工隊伍中須具備相應的特種施工作業證件人員并提供擬投入人員相應資格證書(電工證至少二名、高處作業證至少二名);
以上人員需提供擬投入人員身份證掃描件(或復印件)、有效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參選單位或其分公司繳納的2022年11月1日至參選截止日期間任意連續三個月社保證明,證明材料不足的人員不予認可。
3.6控股管理關系: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的參選。
3.7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參選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參選。
3.8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3.9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國/青海省“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中國鐵塔全國級或總部級或青海省供應商黑名單”的。
提供承諾函及相關證明截圖(包括但不限于“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或者“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加蓋公章。
3.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3.11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違法分包。
3.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應答文件將被否決。
5.比選文件的獲取
5.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 2023年5月7日上午09時00分至2023年5月9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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