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年度路網設施建設和日常維護監理項目已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省公路事業中心專項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連云港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3年度路網設施建設和日常維護監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總體概況
本次監理招標共包含3個工程建設項目,具體如下:
1. 連云港2023年度路網監測設施日常維護項目,共分為兩個標段,即2023LWSS-Wp標段、2023LWSS-Wp標段,對應標段工作如下:2023LWSS-Wp標段主要對應施工地點為東海縣、贛榆區,維護內容包括路網外場監測設施(視頻監控、交調、車檢器、情報板及運行環境監測設備等)和后臺設施(視頻監控平臺、存儲設備、SDWAN設備、上云設備等)。2023LWSS-Wp標段主要對應施工地點為市區、灌云縣,灌南縣,維護內容包括路網外場監測設施(視頻監控、交調、車檢器、情報板及運行環境監測設備等)和后臺設施(視頻監控平臺、存儲設備、SDWAN設備、交調車檢數據質量監測分析平臺等)。
2. (2)2023年度省、市界交調點車牌識別功能擴展及數據融合轉換工程施工項目,共1個標段,即2023CPSB-SG標段,對應標段工作如下:根據《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關于印發2023年全省普通干線公路路網管理工作要點通知》(蘇交公路網〔2023〕74號)文件要求,推進交換數據與橋梁健康監測數據、不停車檢測數據、收費數據的融合,推進省界車牌識別站點建設及上云作。2023年,路網中心擬在11處省、市界交調站點擴展車牌識別功能,同時根據省中心重點工作目標要求,按路網云控平臺管理系統的接口協議規范,將本市2個普通公路收費站、10個不停車檢測點以及5個橋梁健康監測系統的車輛數據進行融合轉換,拓寬路網交調數據的采集方式,提升數據采集效率。
(3)連云港市2023年度路網運行監測系統建設和交調站點建設及更新工程施工,共1個標段,即2023LW-SG標段,對應標段工作如下:根據路網中心向省中心申報計劃內容,擬新建視頻監控點位27處,交調站點4處,另為進一步排查公路路網視頻監控盲點,健全特大橋梁、事故易發路段、易積水路段以及高速、景區等出口雙向視頻監控,擬選擇更新46處一體化雙通道視頻監控點位。此外,為保證車檢器在線率穩定,中心擬對廠商已不提供維護服務的6處車檢器進行更換升級。
2.2監理服務期
(1)連云港2023年度路網監測設施日常維護項目對應施工工期為12個月(自發包人下達開工令之日起算),總服務期約12個月。
(2)2023年度省、市界交調點車牌識別功能擴展及數據融合轉換工程施工項目對應施工工期為2個月(自發包人下達開工令之日起算),監理總服務期約26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連云港市2023年度路網運行監測系統建設和交調站點建設及更新工程對應施工工期為3個月(自發包人下達開工令之日起算),監理總服務期約27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3監理機構設置
本工程設置一級監理機構,由中標人設置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1個。
2.4標段劃分
本次監理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即2023LWJS-JL標段;招標范圍為:上述工程實施、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現場管理、技術培訓及售后服務工作等相關技術服務的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監理、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其他事項的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已成功備案(在投標報表表1中顯示);具有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公路工程專業公路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
3.1.2業績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獨立地承擔過公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項目,且已交工驗收合格。
注:企業業績要求的時間為2018年1月1日以來,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運輸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信用等級評價(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當日為準)為C級及以上級別;
(2)截止投標文件遞交當日,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蘇“網站公布的“江蘇省交通運輸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黑名單)。
3.1.4人員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
(1)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3)2018年1月1日以來,擔任過一項公路機電工程施工監理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
注: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的時間為2018年1月1日以來,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4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中的竣工時間,下同。
3.2其他要求
3.2.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2.2申請人投標文件中需要在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的內容(包括申請人企業業績、人員資歷、人員業績等),申請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在江蘇省交通運輸招標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完成備案或完善相關信息的備案。根據蘇交建〔2015〕25號文的規定,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5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資格條件與評標辦法所涉內容及其證明材料應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包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賬戶信息、資質信息、財務信息、投標人及擬派人員業績、擬派人員職稱、相關執業資格證書信息、有效期等均應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招標文件另有約定除外),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備案,導致《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的,投標人應當按照投標報表對應表格的格式填報補充材料,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否則相關內容將不作為評審依據,視為缺失。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復印件或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4、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9時00分;
投標文件解密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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