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局集團公司沈陽通信段2023年光電纜線路挖溝鋪設整治業務外包競爭性談判(二次)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ZTSY)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沈陽局集團公司沈陽通信段2023年光電纜線路挖溝鋪設整治業務外包(二次)采購人為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沈陽通信段,采購項目資金來自運營維修,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采購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采購業務外包的名稱、類別、工作量、交工驗收地點、包件劃分等詳見本公告附件1。
1.執行的技術標準:詳見技術規格書
2.鐵路專用設備執行的相關文件、規定:鐵總運〔2014〕295號《鐵路通信維護規則》、沈鐵電[2018]143號《沈陽局集團公司通信維護實施細則》
3.相關檢驗檢測報告:無
4.維保條款:詳見技術規格書
5.售后服務及要求: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于收通知后3日內無條件解決,投標人整治后30天內提供相關圖紙、臺賬資料給通信段技術部門
6.其他需具體明確的技術要求:投標人整治過程需無條件服從通信段安全管理相關要求,其他詳見技術規格書
技術規格書
投標單位維保服務必須符合鐵總運〔2014〕295號《鐵路通信維護規則》、沈鐵電[2018]143號《沈陽局集團公司通信維護實施細則》等相關標準及以下具體要求。
A01:通信桿路整治、光電纜徑路整治(挖溝、放纜)、軌旁桿整治、隧道纜線整治等人工
1.總則
為了更好的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重點工作任務,根據實際情況對通信桿路、軌旁桿、光電纜線路、隧道壁掛纜線等,不具備技術能力及無相應資質無法獨立完成整治等項目進行外包。
1.2本技術要求適用于沈陽通信段管內的桿路整治、光電纜徑路整治(挖溝、放纜)、軌旁桿整治、隧道纜線整治工作。
1.3凡本技術要求未涉及的內容以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為準。
1.4桿路整治、光電纜徑路整治(挖溝、放纜)、軌旁桿整治、隧道纜線整治采用的技術文件對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技術要求的規定。
1.5本技術要求涉及的桿路整治、光電纜徑路整治(挖溝、放纜)、軌旁桿整治、隧道纜線整治工作須遵守國家及鐵路現行的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等方面的有關規定。
2.桿路整治服務要求
2.1桿路整治包含沈吉線52棵、本溪車間98棵、沈大線20棵,共180棵。
2.2架空桿路掛纜1.5公里。
2.3新設電桿60棵,架設7/2.6吊線3km,電桿扶正+裝單7/2.2方拉線170個,架設架空光纜1.5km,裝設電桿地線60個,電桿削頭整治47棵,安裝桿帽47個。
2.4施工標準:
2.4.1不同土質,電桿的洞深亦不相同,施工時一定按規范要求,不得隨意增減深度,防止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新設桿路應按照鐵路驗收標準施工。
2.4.2桿路整治應爛桿必換,水田打墩,歪桿扶正、吊線下垂應緊固。
2.4.3電桿削頭,應按現場實際情況下調吊線。
2.4.4拉線采用鍍鋅鋼絞線制做,拉線扎固方式以設計的材料為準進行實施。
2.4.5吊掛式架空光纜的布放應通過滑輪牽引,布放過程中不允許出現過度彎曲。
根據光纜外徑選用合適掛鉤程式,掛鉤的卡掛間距為50±3cm,電桿兩側的第一只掛鉤各距電桿25±2cm??⊕煸诘蹙€上的搭扣方向應一致,掛鉤托板齊全;
光纜的彎曲半徑應水小于光纜外徑的15倍,施工過程中不應小于20位,布放光纜的牽引力應不超過光纜允許張力的80%。瞬間最大牽引力不得超過光纜允許張力的100%。主要牽引力應加在光纜的加強件(芯)上。
3.光電纜徑路整治(挖溝、放纜)服務要求
3.1海城站48芯、8新光纜下臥500。
3.2海城-南臺16芯整治300m,深井子、近海RTU光纜改移徑路各300m。
3.33OTN保護環通道挖溝、放纜共計100m。
3.4光纜溝標準:寬度不小于0.5m,埋深區間≥1.2m,路肩≥0.8m,高土坡處所要求埋深在地平面以下1.2m;因條件限制無法滿足標準,采用水泥槽防護。徑路應選擇在鐵路保護區內,與既有光纜異側。
3.5光纜敷設,要避免光纜損傷,不得有雜物、石塊等硬物;回填時,要先填15cm厚細土或沙?;靥钔瑫r按照維規標準直埋區段標樁50米一個、警示牌200米一個,特殊位置增設標樁、警示牌。
4.軌旁桿整治服務要求
4.1改移軌旁桿拆除39處。
4.2軌旁桿新立2處。
4.3施工標準:
4.3.1應對軌旁桿底座及預埋件進行拆除。
4.3.2對基坑回填。
4.3.3新增加軌旁桿要嚴格按著鐵路驗收標準執行
5.隧道纜線整治服務要求
5.1隧道纜線整治,安裝卡子1800個,整理纜線5.5公里。
5.2壁掛卡子安裝標準:
5.2.1隧道內卡具距離3米安裝一個,安裝要牢固,注意卡具的方向性,并采用特制膨脹螺栓,膨脹螺栓緊固后的普通高速吊夾孔深滿足卡具安裝要求,防火吊夾間距應符合工程要求。
5.3纜線整理標準:
5.3.1線纜整理在拆除原有的纜線時要注意線纜彎曲半徑及線纜有無損傷,如有損傷及時處理,要把原有吊線拆除,運出現場。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本次采購供應商須具備的資格要求:
A01:
1.投標人性質要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服務商。
2.注冊資金要求
無。
3.體系認證或資質認證要求
投標人具備通信工程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投標時提供復印件。
4.供貨業績要求
無
5.經營記錄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網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網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網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內,企業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紀檢監察組織認定的違規向鐵路企業人員送禮金、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行為;未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或被暫停、取消報價資格;擬供外包業務未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暫時停產或停止使用。
(5)未被國鐵集團或集團公司暫停接受參與采購活動,或暫停采購、使用相應物資(設備)
(6)未與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分支機構等存在訴訟案件。
以上內容(1)—(3)投標人提供截圖,(4)—(6)投標人須提供承諾函響應。
3.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采購文件的獲取
獲取的時間為2023年7月8日8:00時起至2023年7月12日17:00時(北京時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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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