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內容
1.1采購范圍和內容:
按開發需求方案細化系統開發方案,經招標方批準同意后,完成巡查管理系統二期,整合原巡查管理系統基礎數據及各項功能。在養護巡查管理系統現有功能基礎上開發以下功能:
(一)PC端:
1.1.1干支線管理。通過現有航道信息庫,實現干支線分類、名稱等基礎信息的管理。航道、航段等基礎信息可按航定表或干支線分別分類、匯總、查詢。
1.1.2許可事項管理。對許可事項分類管理,并基于電子地圖快速定位許可事項,直觀展示其所在位置和基本信息。
1.1.3航道圖管理。以航道中心線為基礎,通過數據清洗生成通航航道圖,可分別按規劃、現狀顯示不同等級。可按航道、航段、子航段查詢顯示。
1.1.4測量掃床養護實施管理。
1)養護測量管理,實現測量計劃信息的錄入與整合,通過不同類別、不同狀態對測量計劃、實施進行統計,實現測量里程、斷面數據等匯總統計。航道斷面管理。實現航道測量斷面信息管理功能,基于電子地圖實現航道斷面圖表的展示及比對。
2)掃床管理。實現掃床計劃信息的錄入與整合,通過不同類別、不同狀態對掃床計劃信息進行統計。實現掃床里程實時統計和掃床發現障礙物標注顯示,歷史掃床軌跡的顯示。
1.1.5航道斷面管理。實現航道測量斷面信息管理功能,基于電子地圖實現航道斷面圖表的展示及比對。
1.1.6等級分析管理。對轄區航道現狀進行技術等級分析,確定各航道維護類別,明確各航道維護等級及尺度,生成航道養護標準統計依據。
1.1.7公眾服務。系統提供各航道公眾服務及二維碼打印功能,公眾可查看已公開的航道維護尺度信息通告。
1.1.8養護月報管理。各船閘運行中心、分中心利用系統填報養護月報,自動匯總累計。
1.1.9智能巡航管理。利用航道圖的匹配算法,實現航道自動巡航,自動語音播報,提升養護船巡工作效率。
1.1.10一期數據庫和app升級改造。二期有關PC端和移動端的功能模塊開發需要在原有一期系統軟件的總體框架及基礎上進行新增或調整。移動端功能應用需要適配市中心目前已在使用的智能巡查終端。
1.1.11實時水位管理。利用招標人提供的航道水位接口,開發航道實時水位應用功能。
(二)移動端
1.1.12掃床問題管理。第三方工作人員可直接通過移動端將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并及時上報,實時記錄掃床軌跡。
1.1.13測量軌跡管理。在測量過程中通過定位系統記錄測量軌跡,自動生成測量軌跡并進行展示。
1.1.14智能巡航管理。利用航道圖的匹配算法,實現航道自動巡航,自動語音播報,提升養護船巡工作效率。
(三)數據對接
1.1.15根據航道測量技術成果,對接航道斷面信息。根據航道測量技術成果,對接航道中心線信息。
(四)其他工作
1.1.16人員培訓要求。需提供詳細的培訓教材(使用手冊)和培訓課程,提供現場培訓、集中培訓。
1.1.17完成軟件等級備案、等保測評等工作。
2.2服務周期: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軟件開發工作,并部署試運行,系統試運行三個月須具備驗收條件,在驗收完成后免費提供一年的技術支持服務工作。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2.1合格供應商的一般條件:
2.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2合格供應商的特殊條件:
2.2.1供應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完成過1項軟件開發項目。
2.2.2供應商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供應商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2.3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軟件開發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供應商正式職工,出具供應商為其繳納的最近三個月(2023年3月~2023年5月或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保繳費證明。社保繳納證明材料需含繳費起止時間、繳費單位、繳費人員姓名并由社保機構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社保機構官網上打印件與線下的蓋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繳費單位須與供應商名稱一致(供應商下屬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繳納的社保視為本單位)。若社保繳費證明材料中體現繳費類別的,則至少包含養老保險。
2.2.4本項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特別提醒】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磋商文件獲取方式
磋商文件領取時間:自磋商公告上網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節假日除外)。
磋商磋商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300元,不予退還。
四、磋商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4.1談判響應文件統一在談判會上遞交,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9日14點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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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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