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北京局集團公司客車配件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二十一)(二次),采購人為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客車配件采購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本次采購的內容為:
JL05-2024JZ122包:油壓減振器(KONI),包件項數為:4個;
JL05-2024JZ123包:油壓減振器(CB),包件項數為:4個;
JL05-2024JZ127包:油壓減振器零部件(KONI),包件項數為:99個;
交貨期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交貨地點:以物資采購訂單為準
其它內容詳見采購公告附表。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本次采購供應商須具備的資格要求:
3.1.1 JL05-2024JZ122、JL05-2024JZ127包:一系垂向油壓減振器等
3.1.1.1資質要求。
(1)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應商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須提供以下任意一種資料:
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b.《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標志;
c.國家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事項通知書;
d.登錄各省市國家稅務局網站,進入辦稅服務>涉稅查詢>稅務登記及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打印查詢結果頁;
e.近六個月內曾經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3)供應商是代理商的,須提供談判物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權。授權書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權及被授權主體,授權產品(品類),授權期限,授權范圍,質量保障及售后服務責任,須加蓋授權單位公章,授權單位的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聯系方式。
(4)JL05-2024JZ122包件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由相應認證機構出具的鐵路產品認證證書或主機廠出具的技術協議或供應商配套許可證或合格供方證書。供應商為代理商時,其代理產品應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證書或文件。
JL05-2024JZ127包件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由相應認證機構出具的油壓減振器的鐵路產品認證證書,其配件符合油壓減振器的裝配技術要求。供應商為代理商時,其代理產品應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證書或文件。
3.1.1.2財務要求。
供應商經營情況良好,須提供采購年度前三年內(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供應商出具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供應商的成立時間少于采購人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1.3業績要求。
供應商須提供談判物資近三年內(2021年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在國內鐵路行業同類產品項目的供貨業績證明,應提供相應物資的中標(成交)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物資驗收合格證明(須使用單位或部門簽認、蓋章)等的復印件。
3.1.1.4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暫?;蛘呷∠勁匈Y格;
(2)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內(2021年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談判資格且處于處罰期;
(5)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近三年內(2021年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
b.談判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
c.談判物資因國家鐵路局或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抽檢質量不合格的(按規定復檢合格的除外);
d.被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納入失信供應商名單,限制采購活動的。
3.1.1.5其他要求。
3.1.1.6本項目不接受國鐵集團公布的鐵路物資供應商年度信用評價結果為C、D級的供應商。
3.1.2 JL05-2024JZ123包:油壓減振器等
3.1.2.1資質要求。
(1)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制造商
(2)供應商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須提供以下任意一種資料:
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b.《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標志;
c.國家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事項通知書;
d.登錄各省市國家稅務局網站,進入辦稅服務>涉稅查詢>稅務登記及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打印查詢結果頁;
e.近六個月內曾經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3)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由相應認證機構出具的鐵路產品認證證書。
3.1.2.2財務要求。
供應商經營情況良好,須提供采購年度前三年內(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供應商出具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供應商的成立時間少于采購人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2.3業績要求。
供應商須提供談判物資近三年內(2021年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在國內鐵路行業同類產品項目的供貨業績證明,應提供相應物資的中標(成交)通知書和合同協議書、物資驗收合格證明(須使用單位或部門簽認、蓋章)等的復印件。
3.1.2.4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暫?;蛘呷∠勁匈Y格;
(2)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內(2021年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談判資格且處于處罰期;
(5)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近三年內(2021年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日)無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
b.談判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
c.談判物資因國家鐵路局或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抽檢質量不合格的(按規定復檢合格的除外);
d.被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納入失信供應商名單,限制采購活動的。
3.1.2.5其他要求。無。
3.1.2.6本項目不接受國鐵集團公布的鐵路物資供應商年度信用評價結果為C、D級的供應商。
3.2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4.采購文件的獲取
線上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報價者,請于2023年11月14日 9:00至2023年11月20日 17:30(北京時間)(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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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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