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提質改造項目-半敞開酒庫一酒罐、工藝管道及自控系統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提質改造項目-半敞開酒庫一酒罐、工藝管道及自控系統招標人為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提質改造項目-半敞開酒庫一酒罐、工藝管道及自控系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提質改造項目半敞開酒庫一的酒罐、工藝管道及自控系統、支架及平臺等的設計、材料及設備采購、制作、安裝及調試等全部內容,不銹鋼酒罐42個以及相應的旋梯、平臺、罐體附件等:其中480m3酒罐6個(應急罐1個、盤勾罐5個),265m3酒罐24個(盤勾罐8個、成品罐16個),100m3成品罐12個等,輸酒管道從成半敞開酒庫一至半敞開酒庫二,成半敞開酒庫二至各個陶壇酒庫之間循環等,以及半敞酒庫一的所有自動化控制系統及其配套設備(包括軟件系統、泵、電控柜、工控機、質量流量計、電動閥、壓力變送器、溫度傳感器、工藝管道及附件等與控制相關的軟硬件設備)等。(以招標人提供的圖紙和清單為準)。
2.2交貨期:4個月
2.3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4委托代理編號:HNRZ-CG-24014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并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3.1.1資質要求(對制造商資質有要求的,應分別列出并注明):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酒生產專業設備制造。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提供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 2023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審計報告無拒絕或否定意見。(注:2024 年 1月 1 日后成立的公司如無法出具財務審計報告,可不提供)。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其開戶銀行在開標時間前 3 個月內出具的資信證明或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業信用報告》,《資信證明》或《企業信用報告》無不良記錄。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投標人為代理商的,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設備集成和招標人選擇經銷商的項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①投標主體要求:投標人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單位);投標人營業證照有效。
②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③投標人提供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企業基本存款賬戶編號。投標人不以基本賬戶為一般業務結算賬戶的,還須提供一個合法賬戶開戶銀行名稱、賬戶名稱及賬號。該賬戶和賬號為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約定的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款項的唯一賬號(所提供的賬戶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④投標人提供《投標人守法誠信承諾書》。
⑤投標人提供《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諾書》。
⑥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2)對下列情形,招標人依法否決其投標資格,直至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①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在有效期的;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和 “經營異常名錄”,且在有效期的。②被國家有關行政監管部門取消其投標資格,或被一定期限內禁止參與新采購活動的。③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認定供應商存在單位行賄行為,或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存在行賄行為的(1.行賄認定數額在 100 萬元以內,行賄行為認定期限在開標之日近一 年內的;2.行賄認定數額在 100(含)-500 萬元,行賄行為認定期限在開標之日近兩年內;3.行賄 認定數額在 500 萬元及以上的,行賄行為認定期限在開標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規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登錄后查看)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8月23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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