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位于湖濱新區,東至迎賓大道,北至空地,南至青墩路,西至空地。
1.2 工程規模:
約1.5億元
1.3 工 期:12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
1.4 質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等額預付款擔保,可采用銀行保函形式);完成工程量30%付合同內已完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前兩次支付款項每次扣除預付款的50%(若前兩次支付金額不足扣除50%預付款,不足部分延至下期付款扣除,直至扣完為止);完成工程量50%付至合同內已完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完成工程量70%付至合同內已完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內已完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內已完合格工程量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且審計結束后付至審計結算價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后付清(無息)。
所有付款均不含暫列金額。
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拒付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宿遷學院新校區東南校區智能化工程施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1.綜合管路;2.布線系統;3.機房工程;4.計算機網絡系統;5.視頻監控系統;6.入侵報警系統;7.無線對講系統;8.出入口控制系統;9.安全防范綜合管理(平臺)系統;10.一卡通平臺、水控系統;11.消費管理系統;12.公共廣播系統;13.信息發布系統;14.樓控;15.綜合管網監測系統;16.能耗;17.照明;18.醫護對講病房呼叫系統;19.體育館、游泳館多媒體會議系統;20.室外看臺擴聲會議系統。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其中技術標部分采用遠程評標;
具體評分細則:
(1)投標報價(84分):ABC合成法。評標基準價=(A×50%+B×30%+C×20%)×K,A=招標控制價×(100%?下浮率△);B=在規定范圍內的評標價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評標價,在初步評審后在有效投標報價中隨機抽取確定;抽取方式:若評標價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評標價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間內各抽取一個評標價,與在A值的89%以下至規定范圍內的其他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若按上述辦法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除C值外)中隨機抽取B值;C=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規定范圍內:評標價算術平均值×70%與招標控制價×30%之和下浮25%以內的所有評標價;若按上述辦法仍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除C值外)中隨機抽取B值;C=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規定范圍內:所有評標價。下浮系數K取值范圍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取值范圍為9%、10%、11%、12%、13%、14%、15%、16%;K、△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上述招標控制價和評標價均應扣除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金)后參與計算和抽取;本項目應扣除的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為1121828元,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說明:1、評標價扣除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扣除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的所扣分值為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為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2、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數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3、有效投標文件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4、評標結束后,上述方法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5、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6、B值一經抽取不因有效投標人的變化而重新抽取。
(2)投標總價合理性分析(3分):以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文件評標價分析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件≥7 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 4-6 家時,剔除最高報價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 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最高投標限價為 B,則:基準值=(A×70%+B×30%)×K3,k3=88%。注:1、投標報價高于或等于基準值的不扣分,投標報價每低于基準值 1%的,扣 0.3分,最高扣 3 分,偏離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扣分。2、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數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3、有效投標文件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4、評標結束后,除計算性錯誤外,投標總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不因異議、投訴等任何原因而調整。
(3)技術標:11分
(4)項目負責人業績:2分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提供最新有效的營業執照;
4.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提供最新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且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該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4.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提供最新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5提供最新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同時在其他企業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銷或者更正而改變投標人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認定結果。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業績: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中建筑智能化工程(僅限公共建筑)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施工業績。
注:(1)業績證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合同(或協議等)及符合規范要求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2)業績證明材料所稱的單位僅指法人組織,不包括內設機構、分支機構和項目部。
(3)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至少加蓋建設單位法定名稱章,須明確體現出建設單位確定以此業績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為中標人的意思表示。
(4)合同(或協議等)須加蓋簽訂各方法定名稱章或冠以用章單位法定名稱的合同專用章。
(5)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須明確體現發出時間或落款時間;合同(或協議等)須明確體現合同簽訂時間(落款時間不算);竣工驗收證明材料須明確體現竣工驗收時間(落款時間、竣工時間不算)。上述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合同(或協議等)、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要求明確的時間應符合邏輯,前后矛盾的不予認可。
(6)業績證明材料應能夠明確反映出建設單位名稱、投標人名稱、竣工驗收時間、金額(業績證明材料中金額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工程內容等。
(7)業績證明材料中出現建設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工程名稱不一致的,須提供其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8)建設單位變更的,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證明材料或變更前后建設單位簽訂的繼受協議等證明材料(不包括建設單位單方證明材料)。
(9)業績證明材料須體現業績金額,若業績項目除招標范圍內的工程之外還包括其他專業工程的,投標人須提供工程款支付材料或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證明材料(建設單位等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不予認可),用以量化對應業績要求的工程合同金額。
(10)投標業績中出現注冊建造師違反《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的情形除外),投標文件中重疊時間業績均不予認可,重疊起止時間按招標文件在建工程認定標準的區間范圍計算。
(11)若投標人提供分包項目業績參與投標的,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合同(或協議等)、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中的建設單位可以以總承包單位替代,總承包單位應符合業績要求中關于建設單位的相關約定(僅針對建設單位特有的要求除外,如建設單位變更等情形)。
(12)竣工驗收證明須加蓋建設單位組織參與驗收的所有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單位法定名稱章,各方主體項目負責人須在竣工驗收證明上簽名或簽章。
(13)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各方主體的法定名稱章名稱須與竣工驗收日期當日各方主體實際名稱一致;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注明的各方主體名稱須與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加蓋的各方主體的法定名稱章名稱相一致。
(14)建設單位變更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須有變更后的建設單位法定名稱章和變更后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或簽章。
(15)投標人須提供已履約完成的項目作為業績參與投標;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由多份材料組成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中的工程內容與合同注明的工程內容不一致的,投標人須提供合同范圍內的項目全部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16)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中如有多個竣工驗收時間的,以最后一次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且須提交符合《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規范要求的其他相關驗收材料進行驗證。
(17)公共建筑包含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商業建筑(商場、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娛樂場所,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衛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筑),通信建筑(郵電、通訊、數據中心、廣播用房)、交通運輸類建筑(機場、高鐵站、火車站、地鐵、汽車站)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
(18)業績證明材料須從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誠信庫中鏈接,未按要求鏈接的,視同投標文件中未提供相關資料。
4.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8.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8.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8.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8.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8.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8.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9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8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連續6個月社會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繳納證明。
4.10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有關規定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以及投標企業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12日 09:00至2024年11月19日 17:30(登錄后查看)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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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