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EPC招標)已由張家口市行政審批局以張行審字[2021]335號、張行審字【2023】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口市鴻澤排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地方專項債券,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張家口市鴻澤排水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EPC招標)。建設地點:張家口市主城區及部分縣區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本項目圍繞智慧污水建設要求對現有污水處理系統進行必要的改造。項目涵蓋張家口主城區污水處理廠、張家口市主城區再生水廠、張家口市望山再生水廠和崇禮城區污水處理廠,以及張家口主城區污水處理廠和張家口市主城區再生水廠收水范圍內約133公里的排水管網。通過充分運用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結合張家口市城市排水運行管理的背景、具體發展情況和實際需求,開展張家口市城市運行智慧污水建設項目建設,主要包括污水管網中104家排水戶的源頭管理、過程數據的實時監管、張家口主城區污水處理廠和張家口市主城區再生水廠的智能化改造,以及張家口市望山再生水廠和崇禮城區污水處理廠的控制集成和上位監視,以推動張家口市智慧污水系統的落地實施,助力張家口打造引領行業的源-網-廠一體化綜合管控的智慧污水系統。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設計質量應達到國家、行業和地方頒發的現行有效的設計技術規范和規程、技術標準規定;工程建設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技術規范合格要求及發包人要求的技術標準規定。
2.2招標范圍:項目范圍內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工程建設、采購、試運行、驗收、保修及配合手續辦理、配合移交、相關培訓等全過程工程總承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獨立法人組成的聯合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履行合同的財務能力,誠信合法經營,沒有失信與違法記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工程建設能力,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設計資格要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和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資質和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和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甲級資質;施工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備至少一項智慧水務類似業績(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均可,如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業績均有效)
3.1.3財務要求: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投標人基本戶開戶銀行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若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提供;
3.1.4信譽要求: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系統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截圖要求從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內),若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提供;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經理資格: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在本單位注冊,并具有給排水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最近一個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設計負責人資格: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在本單位注冊,并提供在最近一個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施工負責人資格: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在本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并提供在最近一個月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設計負責人可由項目經理兼任,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3.1.6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本次招標允許聯合體投標。1)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并將該共同聯合體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成員均具法律約束力。3)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否則按無效處理,聯合體的成員應推薦一名聯合體牽頭人。4)聯合體成員各方均須為在中國注冊的獨立法人。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6)聯合體成員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的相應資格條件和能力。7)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為此,聯合體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應在合同協議書上簽署并加蓋公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01-20 10:00至2023-01-31 18: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后查看)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02-1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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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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