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標題文檔蜀山區2023-2024年市政設施養護招標公告(評定分離)(電子招標投標)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蜀山區2023-2024年市政設施養護維修服務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蜀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蜀發改投資【2022】112號、蜀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蜀山區2023-2023年市政設施養護維修服務項目立項的批復
1.4 招標人:合肥市蜀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市蜀山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1.6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蜀山區2023-2024年市政設施養護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SBZ00159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4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SBZ00159-1,2023BFSBZ00159-2,2023BFSBZ00159-3,2023BFSBZ00159-4
2.5 建設地點: 合肥市蜀山區
2.6 建設規模: 合肥市蜀山區2023-2024年市政設施養護范圍包括:160條道路(面積約563萬平方米)、90座橋梁、26871盞(含路燈16055盞)城市照明、 354.86公里排水管網、 28.04公里排水箱涵、20008個排水井蓋、10.6萬米交通護欄、32.6萬平方米標線、5787塊標識標牌等市政設施維修、改造及管理等工作。
2.7 項目投資估算:27066.00萬元(兩年服務期總投資估算)。
2.8 服務期限:約720日歷天,合同簽訂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本項目采用1+N模式,服務期限1年經考核合格后續簽至2024年12月31日。
2.9 招標范圍:1標段道路養護:(1)負責管轄區域內的市政道路瀝青路面、砼路面、人行道(或具備停車功能的人行道)、側石、樹池石、平側石等市政設施維修工作;轄區范圍內各類標識標牌(交通標牌、路名牌、無障礙牌、人行橫道牌等)、地面標識標線、交通護欄等不帶電交通設施的維修、巡查、更換等應急處置工作;轄區范圍道路附屬設施(窨井、收水井、隔離墩、擋墻、邊坡、路肩等)等市政設施維修更換;轄區范圍內瀝青路面、人行道、砼路面的翻建、改建、改造工作及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試用等。此外,還包括蜀山區目前在建、新建和后續即將移交至我單位管養及考核的相應配套設施等。詳見設施量統計表(附表);(2)負責管轄區域內蜀山區范圍內的所有市政設施(含附屬設施)巡查、應急處置工作。(3)負責管轄區域內汛期、冬季雨雪天氣物資采購、儲備、設備保養維護等工作,按招標人要求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4)負責管轄區域內熱線、媒體、網絡等反映問題,負責數字城管日常案件的處置,文明創建、重大活動保障等;(5)根據《合肥市政設施管理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的要求對合肥市蜀山區在管市政紅線范圍內市政設施應急、破復、搶修服務等工作進行維護和管理(市政設施包括:瀝青路面、砼路面、人行道、綠化側分帶、側平石、井蓋、路名牌、無障礙牌、隔離樁、市政雨污水等);(6)負責招標人交辦的突擊性、指令性任務以及其他工作。
2標段排水養護:(1)負責管轄區域內城市道路的雨、污排水主管網、支管、檢查井(含收水井)、箱涵、閘(閥)門、明渠、泵站、調蓄池等附屬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主要養護設施量雨、污水管網(主管+支管)長約354.86公里,箱涵(含明渠)長約28.04公里,閘(閥)門 25 個,泵站(含調蓄池)7座具體詳見設施量統計表(附表);(以上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實際為準,含雨污水主管網、雨污水支管網、檢查井及雨水收水口、泵、閘(閥)門、調蓄池等附屬設施);此外,還包括蜀山區目前在建、新建和后續即將移交至我單位管養及考核的相應的排水設施等;(2)負責管轄區域內的市政設施(含附屬設施)巡查、應急處置工作;(3)負責管轄區域內汛期、冬季雨雪天氣物資采購及儲備,按招標人要求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4)根據《合肥市政設施管理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的要求對合肥市蜀山區在管市政紅線范圍內排水設施、應急、破復、搶修等工作進行維護和管理(市政設施包括:瀝青路面、砼路面、人行道、綠化側分帶、側平石、井蓋、路名牌、無障礙牌、隔離樁等);(5)負責招標人交辦的突擊性、指令性任務以及其他工作。
3標段照明設施養護:(1)負責的服務范圍:東至金寨路、環城西路,南至312國道,西至小廟鎮大柏街道、望江路小廟段、雷麻社區,北至順河南路等區域范圍和新移交照明設施;(2)負責的日常養護內容:隱患排查、整治:各類隱患排查、故障處置、預防性養護工作,如配電柜、配電線路、檢修門板、燈桿、各類燈具及附屬設施等的拆除、更換、加固、保養,排查、修復等; 照明監控終端維修、更換安裝工作; 路燈編號巡檢,燈桿懸掛物巡查處置;配電柜內其他產權單位使用電源的監管處置;自管高壓線路檢測檢修;防汛值守工作、鏟雪除冰工作;高、低壓變電設備故障維修;電表抄報; 熱線處置、突發事件處置;指令性任務及業主安排的其他工作;專項養護任務;應急處置工作、臨時應急保障等任務;(3)負責的應急提升內容:所轄路燈、燈飾設施、配電設施的應急搶修、品質提升、零星新建改建、安全缺陷消除等;交通肇事損壞照明設施恢復;外力因素造成照明設施大面積損壞不亮搶修;市政設施改建、改造工作及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試用;(4)負責招標人交辦的突擊性、指令性任務以及其他工作。
4標段橋梁養護:(1)負責管轄區域內橋梁設施(鋪裝、人行護欄、防撞護欄、防護網、隔離帶、防撞墩、遮光板、聲屏障、泄水管、雨水箅、伸縮裝置、墩臺、錐坡、翼墻、墩柱等)的養護、維修等工作;包括附屬設施(限載牌、限高牌、橋銘牌、指示牌、無障礙指示牌、人行天橋自動扶梯等)的養護、維修工作;(2)負責管轄區域內橋梁設施的日常巡查工作;(3)根據橋梁中長期養護計劃,定期對管轄區域內鋼結構橋梁進行整體防腐刷新等工作;(4)根據橋梁年度檢測報告及專家意見,針對橋梁隱患制定維修方案,及時消除橋梁病害;(5)負責管轄區域內汛期、冬季雨雪天氣物資采購及儲備,按招標人要求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6)負責管轄區域內數字城管日常案件處置;負責熱線、媒體、網絡等反映問題維修;負責管轄區域內文明創建、重大活動保障等;(7)負責招標人交辦的突擊性、指令性任務以及其他工作。
2.10 項目類別:工程服務
2.11 其他:1標段為道路養護,費用約13800萬元(兩年);2標段為排水養護,費用約8066萬元(兩年);3標段為照明設施養護,費用約為2800萬元(兩年);4標段為橋梁養護,費用約為2400萬元(兩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
1標段: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標段: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標段: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標段: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下列業績:
1標段:單項合同總金額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養護(或養修或管養或維修)項目業績。
2標段:單項合同總金額在3000萬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網改建(或維修或養護)業績或單個合同總金額在3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改建(或維修或養護)業績(該業績須含排水管網內容)。
3標段:單項合同總金額15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設施養護(或養修或管養或維修)項目業績。
4標段:單項合同總金額15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橋梁養護(或養修或管養)項目業績。
3.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標段: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2標段: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標段: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4標段: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01月21日00:00至2023年02月13日11:00。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02月13日11時00分。
6. 開標時間及地點
6.1 開標時間:2023年02月13日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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