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民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招標人所屬子公司2023-2025年度脫硫催化劑供方進行公開遴選招標,誠邀有供貨能力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1.1 招標物資清單
標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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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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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硫催化劑(粉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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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鐘內把SO2排放降低到100mg/ m3以下(具體以子公司所屬地環保部門要求執行),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可實現SO2 “超低排放”的目標,確保招標人SO2排放在國家環保檢測允許范圍內。
水劑比重1.05±0.1,PH值范圍為8.5±1;粉劑質量指標:CaO含量范圍大于55%,水分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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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硫催化劑(水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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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項目為供應資格遴選采購,投標人一旦中標,則入圍本項目后續脫硫催化劑采購的供應商庫,招標人所屬子公司根據日常所需采購物資時將在中標人中選擇下單。
1.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范圍為:2023年-2025年期間,招標人所屬子公司所需的脫硫催化劑供應,價格有效期原則上為叁年。投標人需按招標人要求將脫硫催化劑運至指定地點交貨。具體交貨地如下:
1.2.1 永登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中堡鎮;
1.2.2 青海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青海省湟中縣上新莊鎮;
1.2.3 民和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青海省民和縣川口鎮享堂村;
1.2.4 古浪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老火車站(十八里堡);
1.2.5 酒鋼(集團)宏達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甘肅省嘉峪關市嘉北工業園區;
1.2.6 夏河安多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甘肅省夏河縣麻當鄉;
1.2.7 張掖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冶金建材產業園;
1.2.8 西藏中材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市貢嘎縣昌果鄉甘旦村;
1.2.9 漳縣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定西市漳縣鹽井鄉鹽井村;
1.2.10 成縣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隴南市成縣拋沙鎮;
1.2.11 天水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武山縣馬力鎮;
1.2.12 平涼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四十里鋪鎮;
1.2.13 甘谷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城西二十里鋪;
1.2.14 隴南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灰崖子3號;
1.2.15 文縣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肅省隴南市文縣石雞壩鄉新關村。
1.3 投標人資格條件
1.3.1投標人應為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專業生產脫硫催化劑的企業(不接受貿易供方),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并能夠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
1.3.2投標人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產品(具有專利證書)、質量體系認證(ISO9001)、健康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ISO14001);
1.3.3近三年來在甘陜寧青藏區域內水泥行業或與國內大型水泥企業擁有三年以上持續且良好的供貨業績;
1.3.4投標人在招標人或區域內同業中無不良供貨記錄和不合格評價;
1.3.5投標人擁有良好的資源渠道優勢及資金實力,無不良信用記錄(以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為準);
1.3.6投標人或法人(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限制高消費(以天眼查查詢為準);
1.3.7投標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有權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a投標人生產經營或財務狀況不佳;
b投標人在招標人組織的歷次招標業務中標后棄標;
c投標人在招標人2020-2022年度脫硫催化劑供應中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d投標人未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遞交相應材料的;
e投標人在三年內曾因產品質量、稅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國家行政部門查處或司法判決的;
f借用他人資質投標賺取中間傭金的。
1.4 招標要求
1.4.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按項目購買標書并交納投標銀行保函,并在祁連山電子采購交易平臺注冊并通過審核;
1.4.2投標人須按按國家現行規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就高不就低)或者與使用企業約定質量標準進行報價;具體要求:
(1)30分鐘內把SO2排放降低到100mg/m3以下(具體以各子公司所屬地環保部門要求執行),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可實現SO2 “超低排放”的目標,確保招標人所屬子公司SO2排放在國家環保檢測允許范圍內。
(2)水劑比重:1.05±0.1,PH值范圍為8.5±1;粉劑質量指標:CaO含量范圍大于55%,水分小于1.5%。
1.4.3投標人中標后,必須嚴格按質量指標要求送貨至招標人指定交貨地點,不得轉包(或代加工)等,如無法按上述要求進行供貨,將被視為無履約保供能力,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納入招標人懲戒名單。
1.4.4質量考核標準
(1)檢驗以招標人檢驗為準,凡質量標準中沒有明確說明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執行(就高不就低)或者與使用企業約定質量標準執行,當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招標人有權取樣委托地方質檢部門化驗,若化驗結果達不到驗收標準,雙方可以共同對爭議材料樣品送交招標人省質檢中心檢驗,并視化驗結論為最終結果,責任方承擔化驗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2)若使用的產品在承諾運行成本以內,根據實際使用產品價格和使用數量結算;若超出承諾運行成本,則按承諾運行成本與熟料產量結算。
(3)小時數據超標,處罰1000元/次,連續超標,按次數加倍處罰;日均值數據超標,處罰10000元/次。因中標單位原因造成招標人被環保處罰、停產等,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拒絕付款,造成的損失全部由賣方承擔。
1.4.5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須詳細閱讀并接受本次招標的評標規則;
1.4.6投標單位須按標書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在祁連山水泥電子采購交易平臺選擇項目,完成報價并上傳投標文件;
1.4.7投標方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進行澄清的,應在投標截止日前通知招標人,招標方將給予解疑。
1.4.8若遇市場發生重大波動,價格上行時,招標人有權結合變動幅度、同業對標、成本接受程度等因素,按制度流程報批后適度進行修正調整,在此期間中標單位不得出現斷供、停供、少供等行為,否則視為違約;價格下行時,招標人有權結合市場變動,按照統一規則及時進行下調,中標單位應接受并遵守。
1.4.9投標人須按招標人要求逐項上傳相應資料,若出現整體打包上傳、漏傳、錯傳的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1.5 付款方式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令第728號)要求,體現公開、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則,本次招標按照水泥行業慣例設定中小企業款項支付規則:
1.5.1投標單位為中小企業的,應認真閱讀本招標文件要求,在自愿接受招標規則特別是付款方式的前提下參與投標,并在投標文件中書面進行承諾;
1.5.2按照水泥行業慣例,本次招標付款方式為銀行承兌(原則上不超過半年)為主,滾動結算,賬期自收到發票之日起不超過60天。
1.6 招購買招標文件
投標人通過資格審查后,在2023年3月30日—4月18日期間(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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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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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