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新建高效光伏電池及組件廠房項目110kV變電站工程,項目招標人為金華市國潤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本項目現己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委托采用公開報名資格后審的方式就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該項目為新建高效光伏電池及組件廠房項目110kV變電站工程,工程規模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新建110kV變電站,本期新建2臺變壓器,主變容量為 63MVA,電壓等級110/10kV,110kV進線一回,采用單母接線;10kV出線20回,采用單母分段接線;兩臺主變高壓柜為金屬鎧裝中置柜,設帶電顯示器,電纜出線。
2.2 招標范圍: 對本工程實行全過程的工程承包,包含從初步設計開始的全過程設計、施工、配合竣工驗收、資料存檔備案、質量保修、配合完成概算審核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施工:新建高效光伏電池及組件廠房項目110kV變電站工程,土建、設備安裝、設備調試、設備材料采購等,具體工作內容以施工圖紙為準。
2.3工程地點:金華市金東區江嶺高新智造區江東區塊。
2.4估算價(暫定):4000萬元,具體以最終實際投資金額為準。
2.5工期:135日歷天(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2.6質量目標:工程設計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工程施工質量不低于國家相關驗收的合格標準。
3.1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1通用資格要求
(1)必須具有完成招標項目所需的場地、設施設備以及試驗檢測能力。
(2)取得招標人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5)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c)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d)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e)為本標包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f)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g)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h)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i)被責令停產停業的;
(j)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k)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l)開標日前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m)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包投標的。
3.1.2專用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①、②資質或組成聯合體: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國家建設部)認定的送變電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3.1.3業績要求
投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同等電壓等級及以上在建或投產類似工程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業績或施工業績。
注:1.類似工程是指與招標項目在結構形式、使用功能、建設規模相同或相近的項目;類似工程的時間要求是: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
2.在建工程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依據;
3.投產工程業績以竣工驗收證書(送變電工程啟動竣工驗收證書、或交接證書、或驗收證書等)簽訂時間為依據;
4.屬于招標人負責建設實施的工程,僅需提供經業主蓋章的統計表或合同復印件。
3.1.4安全質量要求
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開標日前三年內發生因投標人責任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二級及以上質量事件);一年內發生因投標人責任造成的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級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較大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三級及以上電網、設備安全事件);六個月內發生因投標人責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級人身安全事件)、一般電網、設備事故(四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或較大質量事故(三級質量事件);三個月內發生因投標人責任造成的一般質量事故(四級質量事件)。
3.1.5設計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擔任過與招標項目相同及以上電壓等級類似工程設總或主設人經歷。
3.1.6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和資質要求:
1)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二級及以上機電安裝專業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持有安全生產任職資格B類證,為未擔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或企業技術負責人職務的本單位職工;②安全員須持有安全生產任職資格C類證;技術負責人須具有機電專業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中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聯合體參加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擬派。
注: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和施工項目部負責人可以是同一人員擔任。
3.1.7信譽要求
(1)潛在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開標日前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②開標日前兩年內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禁止轉分包規定的行為。
(2)在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發布時間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和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公告》(發布時間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中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投標人,并且該行為仍在處理有效期內,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投標。該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相應標段的投標將被否決。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4)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需在商務文件中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查詢的,包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的查詢結果(查詢日期應在投標截止日前20天內,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PDF文件的電子版)。
(5)違反“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中被認定在招標人采購活動中存在行賄行為情節嚴重的,該投標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將被否決。
(6)聯合體投標的,上述信譽要求適用于聯合體所有成員。
3.1.8聯合體投標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聯合體雙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組成單位不得超過2家(≤2);
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與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的投標;
③聯合體組成后,在投標截止時間后不得變更。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5月18日上午9點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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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