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含山縣兩山理論實踐樣板區(含北片區)建設項目—含山縣綠色長廊工程(昭關至仙蹤段)一標段--S213仙蹤至大葉段改建工程(項目編號:皖E0-31-2023-0270)已由含山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S213仙蹤至大葉村段改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 (馬鞍山市交通運輸局(馬交【2023】68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馬鞍山市交通運輸局(批準機關名稱)以(馬交【2023】87號 )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項目業主為含山縣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含山縣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馬鞍山市含山縣S213仙蹤至大葉村段(具體見“規模”)
2.2規模:S213起點位于滁州市章廣鎮,終點位于無為市白茆鎮,是貫穿含山縣全境的一條重要南北向干線公路。本次招標項目S213仙蹤至大葉村段改建工程,路線起于仙蹤鎮鎮區西北側的大羅村附近老S213,避開仙蹤鎮主城區,路線向東南沿著仙蹤鎮規劃過境公路廊道布線,在鎮區南側穿越,過仙蹤鎮后路線折向北邊,與現狀S328形成平交口,然后利用S213老路,終點位于仙蹤鎮鎮區東南側的大葉村。路線全長7.159km,其中新建段長5.159km,老路改建段長2km。本項目設計采用一級公路標準,設計時速80km/h,路基寬24.5m,路面寬21m,瀝青混凝土路面,橋涵設計荷載為公路-Ⅰ級。路基標準橫斷面為:0.75m(土路肩)+2.5m(硬路肩)+2×3.75m(機動車道)+0.5m(路緣帶)+2m(中央分隔帶)+0.5m(路緣帶)+2×3.75m(機動車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涵工程、交叉工程、環保及綠化工程、交通安全設施、交通工程等沿線設施。(詳見“工程量清單”)
2.3工期
計劃工期:73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7月15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7月13日
2.4招標范圍: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承包(詳見工程量清單)
2.5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1個標段。
2.6招標控制價及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
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為:221560422.78元,本工程最高投標限價為189278859.36元。
【注:本工程最高投標限價=本工程招標控制價×85%(限價系數),暫列金額、暫估價不參與下浮,小數點后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投標保證金材料(按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本段規定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布公路工程從業企業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企業,即:施工特級、一級及交通工程資質企業。)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個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的施工業績,且業績合同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單份的合同金額為15000萬元以上(含15000萬元);
(2)公路等級:一級公路等級以上(含一級公路);
(3)施工內容同時包含:路基和路面和橋梁和涵洞。
以上業績,投標人須提供一份業績同時滿足以上要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且聯合體牽頭人須在該業績中承攬施工內容。
注:
①業績的認定時間以(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交工證書或工程交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公路工程(標段)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對各參建單位簽發的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等驗收資料中日期為準。上述材料無時間的,評委會不予認可。(若一份材料有多個時間的,有一個時間滿足即可)。
②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具體內容的查詢截圖。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無法查詢,但可在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的,應附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業績網頁截圖。
③業績應當是投標人所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的項目,且該項目合同中“工程內容”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驗收。本條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驗收,系指項目合同中“工程內容”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驗收,并且投標文件中須附(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交工證書或工程交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公路工程(標段)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對各參建單位簽發的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等驗收資料。
④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合同、交工(或竣工)驗收材料、業績網頁截圖材料(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業績網頁截圖),未反映上述業績要求的內容,則投標文件中另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其他證明材料是指:甲方證明材料。若投標文件中提供甲方證明材料,則甲方證明材料須寫明上述業績要求的內容、甲方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且業績甲方證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須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單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評委會不予認可。證明材料格式自擬。
⑤投標文件中須附的業績材料包括:業績合同、交工(或竣工)驗收材料、業績網頁截圖材料(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業績網頁截圖)、其他證明材料(若有),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影印件)。
⑥業績中招標人、合同發包人(甲方)名稱和驗收資料業主單位名稱應一致。如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業主單位發生改變,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變更材料。
⑦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材料不滿足以上要求的,評委會不予認可。
3.2本次招標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2)聯合體成員(包括聯合體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2家,且聯合體牽頭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且負責施工內容。聯合體各成員不得再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本項目的投標,聯合體各方須按要求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各方應當明確各成員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擔的專業工程或工作內容及范圍。聯合體各方應當具備聯合體協議書中承擔相應專業工程的資質,不承擔聯合體協議中相關專業工程的成員,其相關的專業資質不作為該聯合體該專業的資質進行資格審查。
3.3投標人可就本項目的全部標段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僅限一人)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在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單位注冊;
(2)具備有效的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自2018年1月1日(含)以來,擬派的項目經理至少完成過一個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的施工業績,且業績合同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單份的合同金額為15000萬元以上(含15000萬元);
2)公路等級:一級公路等級以上(含一級公路);
3)施工內容同時包含:路基和路面和橋梁和涵洞。
以上業績,投標人須提供一份業績同時滿足以上要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且聯合體牽頭人須在該業績中承攬施工內容。
注:
①上述“擬派項目經理的施工業績”是要求該項目經理在其所提供的施工業績中擔任“項目經理”職務。項目經理在所提供的業績項目中從始至終擔任項目經理職務,未出現變更情形。
②業績的認定時間以(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交工證書或工程交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公路工程(標段)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對各參建單位簽發的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等驗收資料中日期為準。上述材料無時間的,評委會不予認可。(若一份材料有多個時間的,有一個時間滿足即可)。
③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企業“業績信息”具體內容的查詢截圖。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無法查詢,但可在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的,應附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查詢到的業績網頁截圖。
④業績應當是投標人所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的項目,且該項目合同中“工程內容”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驗收。本條所指的交工(或竣工)驗收,系指項目合同中“工程內容”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均已交工(或竣工)驗收,并且投標文件中須附(合同工程完工證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交工證書或工程交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公路工程(標段)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委員會出具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督機構對各參建單位簽發的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等驗收資料。
⑤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合同、交工(或竣工)驗收材料、業績網頁截圖材料(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業績網頁截圖),未反映上述業績要求的內容,則投標文件中另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其他證明材料是指:甲方證明材料。若投標文件中提供甲方證明材料,則甲方證明材料須寫明上述業績要求的內容、甲方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且業績甲方證明材料中的甲方公章須和合同中的甲方公章單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評委會不予認可。證明材料格式自擬。
⑥投標文件中須附的業績材料包括:業績合同、交工(或竣工)驗收材料、業績網頁截圖材料(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業績網頁截圖)、其他證明材料(若有),以上材料均為復印件(影印件)。
⑦業績中招標人、合同發包人(甲方)名稱和驗收資料業主單位名稱應一致。如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業主單位發生改變,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變更材料。
⑧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材料不滿足以上要求的,評委會不予認可。
3.6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總工(僅限一人)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具備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注:職稱證書上的專業須為公路工程相關專業或提供其他能證明是公路工程相關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
(2)具備有效的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7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項目經理無被安徽省外的省級(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限制投標或限制承攬項目或“投標時,不予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項目經理無被安徽省內的地市級(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限制投標或限制承攬項目或“投標時,不予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3)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登錄后查看)。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
①投標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③投標人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④投標人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以上僅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中“信用信息報告”查詢結果為準,不尋求外部證據)。
3.8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已從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
3.9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采用匯款方式遞交的,必須從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開戶銀行基本賬戶足額轉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17時30分(登錄后查看)獲取招標文件和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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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