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范圍
1.1招標范圍:本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
本次集中招標合同有效期為: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或上期采購結果執行完畢之日起至24個月或達到框架協議上限金額,以先到時間為準。
本次招標預估規模/工程量、實施地域、計劃工期、質量標準要求、技術標準要求具體如下:
預估規模/工程量:本項目投資預算561.35萬元(含稅),稅率9%,515.00萬元(不含稅)。(本次采購為框架+訂單方式,以實際發生訂單據實結算)。
實施地域:吉林省四平
計劃工期:自訂單下達之日起5日內完成。
質量標準要求:合格,符合鐵塔公司和本項目技術規范書的質量及服務標準。
技術標準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質保期:自終驗完成之后24個月。
1.2本項目中標人數量為2個,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份額及實施地域如下:
序號
綜合排名
中標份額
實施地域
預估金額
(不含稅/萬元)
1
第一名
60.00%
市區,公主嶺,伊通
309.00
2
第二名
40.00%
梨樹,雙遼
206.00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00%,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1.5保障供應商: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在投標時明確是否有意愿作為該本項目需求保障供應商,在本項目其他中標人不能履約或其他中標人中標區域實際建設需求超出中標份額時承接相關建設需求。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多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供帶有統一信用代碼證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掃描件;
(2)控股、管理關系要求:(針對以下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相關承諾)
①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②投標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③投標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分包投標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個同類業績(鐵塔改造施工類)。須提供有效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章頁作為證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訂單或結算發票作為證明材料,如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方式下達訂單,可提供框架協議和線上訂單作為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結算訂單或結算發票金額為準,只提供訂單或結算發票,未提供框架合同業績無效;
(4)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②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如投標人已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發或頒發的資質證書,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自行確認以上資質要求,并提供相關資質證書?!?br>
(5)人員配備要求
①至少有1名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類);
②至少具有1名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③至少具有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包括證書網站查詢截圖)、本單位為其繳納近3個月內【投標截止之日的當月(含)前3個月內】開具的社保繳納證明(社保繳納單位為投標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證明材料需體現參保人姓名。)的復印件或掃描件。投標人應提供能體現證書有效期的所有頁面,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根據發證時間判斷證書是否失效。
(6)投標人應能夠按照招標人財務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承諾;
(7)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須提供承諾或第三方出具的最新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2.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暫?;蛉∠稑速Y格的;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36個月內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13)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60個月內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60個月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或被列入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禁止交易企業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領導干部和關鍵崗位員工特定關系人所辦企業);
(17)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總部列入“全國黑名單”或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單”的。”
(18)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披露的公司注冊電話、注冊郵箱、注冊地址等相關信息與其他單位信息一致。(若發現投標人相關信息與其他單位信息存在一致情況時,投標人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提供的說明不足以證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關情況說明,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該投標人在本項目或本項目相關標段的投標)。
2.3.本項目不接受轉包分包。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2月03日15時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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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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