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范圍
1.1 項目概況:為滿足北京聯通通信基站配套設備需求,啟動了本次采購。
1.2 招標內容:
1.2.1 采購內容:本項目采購內容為針對基站配套25G eCPRI 接口復用設備,包含合分波器、彩光模塊、子框,數量具體技術參數詳見技術規范書,數量為預估規模,最終以實際發生量為準,不承諾滿額執行。
序號 |
大類 |
類別 |
預估規模數量 |
單位 |
1 |
合分波器 |
合分波器OTM盒子:六合一 |
1500 |
臺 |
2 |
合分波器OTM盒子:八合一 |
600 |
臺 |
3 |
合分波器OTM盒子:十二合一 |
600 |
臺 |
4 |
合分波器OTM盒子:十八合一 |
500 |
臺 |
5 |
彩光模塊 |
彩光模塊_25G_10KM |
3000 |
塊 |
6 |
彩光模塊_25G_20KM |
2000 |
塊 |
7 |
彩光模塊_10G_10KM |
2500 |
塊 |
8 |
彩光模塊_10G_20KM |
2000 |
塊 |
9 |
彩光模塊_10G_40KM |
500 |
塊 |
10 |
子框 |
子框1:機架安裝,容納3塊合分波器盒子 |
350 |
臺 |
11 |
子框2:機架安裝,容納16塊合分波器盒子 |
350 |
臺 |
12 |
子框3:室外壁掛,容納2塊合分波器盒子 |
350 |
臺 |
13 |
子框4:室外抱桿,容納2塊合分波器盒子 |
350 |
臺 |
1.2.2 采購規模:本項目采購總預算為500.0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最終以實際發生量為準,不承諾滿額執行。招標人將以采購預算金額作為合同上限金額與中標人簽署框架協議。
1.2.3 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第五章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 。
1.2.4 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24個月。
1.2.5 ※供貨期:自訂單下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到貨,送達招標人指定地點;
1.2.6 ※供貨地點:北京市,招標人指定地點;
1.2.7 ※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6個月。
1.3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最終確定1名中標人。
1.4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不含稅價格):
采用單價結合價格聯動系數的報價方式,設置最高限價:彩光模塊_25G_10KM:285.00元/塊(不含增值稅)。投標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1 營業執照:
投標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和稅務登記證書或三(或五)證合一證書的原件掃描件或加蓋公章復印件)。
2.2 財務要求:
2.2.1 投標人須提供基本開戶行簽發的銀行開戶證明或蓋章的存款賬戶基本信息;
2.2.2 投標人須能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或承諾書(一般納稅人證明文件提供“全國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站(https://taxpayer.top/)”查詢結果的截屏,或提供稅務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認定表/其他證明材料;非一般納稅人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掃描件)。
2.3 業績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所投光纖復用產品(合分波器或彩光模塊)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簽署的公眾通信服務網絡類的銷售業績,業績累計金額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其中單項業績金額須不少于30萬元人民幣。
業績證明文件須提供合同或框架協議及框架訂單,有效業績須提供以下證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合同大簽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標的頁、框架訂單(僅限框架協議)、發票。業績時間以合同或框架訂單簽訂時間為準,金額為含稅金額且以發票金額為準(發票金額不得高于合同或框架訂單金額)。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訂單計一份業績。所有原件掃描件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項不計入業績。原件備查。
2.4 合分波器檢測報告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所投合分波器產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掃描件及驗真方案,驗真方案至少包括網站查詢(網址及查詢截圖)、電話查詢、郵件查詢等方式之一,若所提供的驗真方案無法鑒別真偽,視為檢測報告無效。
檢測報告的內容至少包括技術規范書中“四、 主要技術指標及要求中(四)性能要求的1.合分波器參數”中帶★號產品的所有指標,并滿足技術規范書中的指標要求。
注:第三方檢測機構須通過CMA或CNAS認證。CMA即中國計量認證,CNAS即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2.5 彩光模塊檢測報告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所投彩光模塊產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原件掃描件及驗真方案,驗真方案至少包括網站查詢(網址及查詢截圖)、電話查詢、郵件查詢等方式之一,若所提供的驗真方案無法鑒別真偽,視為檢測報告無效。
檢測報告的內容至少包括技術規范書中“
四、 主要技術指標及要求中(四)性能要求的2.彩光模塊參數”中帶★號產品的所有指標,并滿足本技術規范書中的指標要求。
注:第三方檢測機構須通過CMA或CNAS認證。CMA即中國計量認證,CNAS即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2.6 樣品要求:
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以下滿足要求的所投產品樣品各一個:
2.6.1 彩光模塊_25G_10KM及彩光模塊_10G_10KM:
(1) 產品表面清潔,無明顯變形,無損傷,接口觸點無銹蝕;
(2) 產品表面至少包含速率,波長,傳輸距離,且標識清晰。
2.6.2 合分波器OTM盒子:六合一及合分波器OTM盒子:八合一:
(1) 產品表面清潔,無明顯變形,無損傷,接口觸點無銹蝕;
(2) 產品要求插片盒光端口處標識清晰可見;
(3) 產品表面至少包含盒子類型、波長,且標識清晰。
2.7 信譽要求:
2.7.1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無重大事故和不良行為記錄;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無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原件掃描件);
2.7.2 投標人須承諾:無行賄、受賄記錄行為,無串標、圍標行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行為,如因上述行為之一的則自愿承擔相應責任,投標無效(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原件掃描件);
2.7.3 未處于中國聯通供應商黑名單禁入期限內;處于黑名單禁入期內的供應商所注冊設立的與其現有經營業務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組織不得參與投標;
2.7.4 投標人未處于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中禁入型供應商禁入期內。
2.8 其他要求:
2.8.1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2.8.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8.3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8.4 參加投標的廠商應能夠直接作為賣方與買方簽訂內貿合同;
2.8.5 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2.8.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8.7 滿足國家綠色低碳采購要求,不得使用來自松材線蟲病疫區的松木及包裝材料,如采購含有木質包裝材料的貨物時須提供《植物檢疫證書》(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綠色包裝承諾書原件掃描件);
2.8.8 滿足國家合規管控要求(須提供加蓋公章的供應商合規承諾書原件掃描件);
2.8.9 投標人為國外設備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標的,需提供設備制造商出具的關于本項目唯一代理授權文件原件掃描件及設備制造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唯一代理授權文件必須為中文版本,如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譯版本并加蓋原廠公章);國產設備不接受授權代理商參加投標,由設備生產商參加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設備制造商(原廠)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若設備制造商(原廠)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參與了本項目投標的,則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標資格視為無效;
2.8.10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在本項目投標文件中出具的所有書面承諾在非不可抗力情況下未落實到位,自動放棄中標資格或解除合同,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并賠償由此給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2.8.11 評標當日,投標人須準備至少包括業績、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備查。如投標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評標委員會要求核查原件時,投標人須在招標人要求時間內送達指定地點,否則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將視為無效。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 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2月5日9時30分至2024年2月18日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登錄,聯系工作人員辦理入網升級。
聯系人:陳經理
電話:010-83551561
手機:13717815020 (歡迎撥打手機/微信同號)
郵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