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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 | 湖南省財政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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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文號: | 湘財金〔2017〕6號 |
文件狀態: | 現行有效 |
文件類型: | 地方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7/02/28 |
實施日期: | 2017/02/28 |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全省第四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實施有關事項的通知
湘財金〔2017〕6號
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92號)和《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湘財金〔2014〕49號)精神,現就全省第四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各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推薦,省財政廳PPP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評審,現確定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PPP項目等117個項目作為第四批PPP省級示范項目,總投資金額1738.99億元(詳見附件)。
二、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項目實施機構和有關部門,加強對示范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管理,定期將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合同文本等重要資料和數據錄入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綜合信息平臺。
三、在項目實施全過程中,我廳將建立健全示范項目的跟蹤指導、對口聯系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示范項目順利實施。示范項目建設完成后,我廳將組織專家對前期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重點審查示范項目是否符合PPP模式的必備特征。驗收不合格的,將不再作為示范項目推廣。
四、項目示范是財政部門規范推廣PPP模式的重要抓手,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示范項目的組織領導,配備必要的業務骨干人員,保證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對前三批省級PPP示范項目,財政部門要加強協調,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實施,跟蹤進展情況,對示范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市縣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研究解決,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省財政廳。
五、請各市州財政部門匯總本地區(含縣市區)前三批省級示范項目推進情況、遇到問題和相關建議,于4月30日前書面反饋省財政廳PPP辦公室。
附件:湖南省第四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名單
湖南省財政廳
2017年2月28日